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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内将建2万套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
中山:年内将建2万套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看似“问题不大”,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能够妥善解决这一现象,不仅关系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更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南都记者采访了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岐街道办等部门,详细了解中山市在“飞线充电”“充电桩建设”等方面采取或即将实施的措施,以及后续的管理等问题。
据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容易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特别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经常与墙体发生摩擦,不仅容易出现接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极有可能出现漏电现象。此外,从自家拉出的插座普遍没有充满自停功能,通常充一整夜,容易过载充电造成电池鼓包变形引发火灾。
2022年以来,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先后印发了《中山市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中山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行驶、停放、充电、回收等7个主要环节开展全链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今年内,中山全市将建设2万套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另外,结合中山实际,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了中山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完美体育APP,将在今年内发布实施。
南都记者在去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该规范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要选择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充电场所。充电时,要规范布线,限时充电,尽量在室外充电,严禁入楼入户违规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器过热引发火灾。
南都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中山市住建局”)了解到,2018年,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山市住建局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山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等方面工作,并附带了《中山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要求》。
《中山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要求》提出:住宅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不得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独立设置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老旧住宅小区防火间距均有要求,布置不应影响消防通车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对于电气设置要求,《建设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设专用的充电配电箱;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充电库外、靠近库门处,充电设施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另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必须配备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中山市住建局表示,该通知印发当年,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并在“两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其中“两随机一公开”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通常上、下半年各一次。
中山市住建局还表示,《建设要求》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中予以明确及一并印发实施,结合该治理方案有关部门职责安排,住建部门将继续指导、督促好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养,并逐步推动将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
通过一系列举措,在物业小区满足建设标准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能建尽建,共同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及飞线充电等问题,推动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情况总体趋势向好。
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器过热引发火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